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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堂、家祭室、停棺室、靈車登記作業指導書

一、作業流程:

(一)申請使用本所禮堂、家祭室、停棺室、靈車,應由家屬或受委託之葬儀社填寫設施使用申請書,經本所受理人員受理核可後,方可使用。

(二)禮堂、家祭室於使用時,應由本所各負責人員開門點交喪家(代辨者)使用,使用結束後,亦由本所各負責同仁檢視無誤後,方可離去。

二、注意事項:

(一)家屬或代辦之葬儀社,申請租用本所各項設備經核可後,不可隨意變更死亡者姓名、使用場所及使用時間,否則本所有權取消其使用權,已繳交規費概不退還。

(二)已登記租用禮堂、家祭室、靈車,櫃台人員須馬上登入資訊系統或禮廳與家祭室日報表上,以避免發生錯誤。

(三)小靈堂免費提供喪家自由擺設。

(四)處理時間:五分至八分鐘內完成。

  • 發布日期:2020/08/19
  • 發布單位:殯葬管理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0/12/30
  • 點閱次數: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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