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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場沿途道路已起掘無人使用之墓地及壽墓重新整理之公告
主旨:火化場沿途道路已起掘無人使用之墓地及壽墓重新整理之公告
依據:依本所113年12月11日之簽呈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所道路狹小,因道路拓寬前置作業需要,未來預計將已起掘之無人使用墓地經公告三個月後重新整理作為臨時避車道使用,公告之日自民國113年12月20日起算至114年3月20日為止。
二、且此地為殯葬用地,請勿堆放雜物或作為私人用途之使用,本所得知行為人且於上開公告期間未改善者,將依基隆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及二十九條,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四條及基隆市空屋空地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將其當成廢棄物一併清除。
三、若本所無法得知行為人,將於公告期限到期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四條及基隆市空屋空地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清除。
四、殯葬用地請勿擅自佔有,一經發現,將依竊佔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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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12/17
- 發布單位:殯葬管理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2/17
- 點閱次數: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