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15年度意外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委外運送案抽籤結果暨作業相關事宜
本所115年度意外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委外運送案 抽籤結果暨作業相關事宜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69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抽籤結果:經本(114)年12月24日下午3時於本所會議室公開抽籤結果如下:
(一)正取一:頂恩生命禮儀
(二)正取二:福田妙國生命禮儀有限公司
(三)正取三:生暉生命事業有限公司
(四)正取四:天元禮儀
(五)備取一:宗賢生命企業社
(六)備取二:景泰禮儀企業社
三、委託服務年限:一年(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 31日止)。正取四家業者,依抽籤錄取序號由本所派遣輪流屍體運送;備取二家業者,出缺遞補期間同上,逾期失效。
四、工作內容、服務範圍及收費:以基隆市及新北市瑞芳、貢 寮、雙溪、平溪、金山、萬里為轄區,貴公司需24小時待 命,接獲本所電話通知應即派車及工作人員到現場運送屍體(需經現場憲警人員准許並開立證明)。服務收費須待家屬認領屍體後向喪家收取,其服務費用以不超過7,000元(包括屍體搬運、車輛載送、驗屍、屍體解剖等協助為上限。倘屍體無家屬認領者,本所不付任何服務費用,而由業者自行吸收。
五、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114年11月12日 北管字第1142860985號函,殯葬機關配合公警一大隊運送 國道事故大體時,若遇國道壅塞,須請公警一大隊加派前 導車引導、行駛路肩時,可電話聯繫該大隊勤務指揮中心( 電話:02-2909-9136或02-2909-9137)協助處理,以加速事故排除時效;另可同時通報北分局北區交通控制中心協助宣導禮讓相關車輛或其他協助事項(電話:02-2909-6141 分機3333或3361)。
六、經家屬認領屍體後,且另找其他殯葬業者辦理後續喪葬事宜時,本所委外接體之業者,應自行與喪家辦理交接手續同時通報本所知悉。
七、委外業者接運屍體進館時,若遇本所冰櫃滿載,需進行排冰等待時,應放置乾冰以保存屍體免於腐臭。
八、本案委託只限於意外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運送」部分 。倘有超額收費、延誤接運或其他違規情事,且後續殯葬事宜非經喪家同意以非法強制手段接續辦理者,本所將逕行解除委託屍體運送,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如涉有違法部 分將依殯葬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2026/06/24
- 發布單位:殯葬管理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7/01
- 點閱次數: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