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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骨塔收費標準
骨灰(骸)及靈位牌存放設施
※備註:
1.納骨塔改建中,暫不受理申請寄存,亦不提供預購
2.本表價格係暫定,非最終版本,本府保有修正權利
89年12月29日社行字第115931號函發布
99年12月30日基府民禮壹字第0990190172號令發布
102年12月23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020190769C號令發佈
104年8月14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040231507B號令修正發布
111年5月17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110217962B號令修正發布
99年12月30日基府民禮壹字第0990190172號令發布
102年12月23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020190769C號令發佈
104年8月14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040231507B號令修正發布
111年5月17日基府民禮壹字第1110217962B號令修正發布
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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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骸)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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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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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樓(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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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第二層、第九層、第十層、第十一層、第十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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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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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第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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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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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至第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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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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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骨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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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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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限存靈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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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至第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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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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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層至第十九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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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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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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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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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限存放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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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第二層、第九層、第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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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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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第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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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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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至第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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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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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骨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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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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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樓(限存放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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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第二層、第九層、第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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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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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第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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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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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至第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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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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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骨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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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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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限存放骨灰、骨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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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骨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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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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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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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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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樓(限存放骨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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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第三層、第四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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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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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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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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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樓(限存放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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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第二層、第九層、第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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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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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第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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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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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至第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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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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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骨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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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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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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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生命典藏館啟用前寄存暫厝區期間,收取2,000元保管費。屆時未遷移者,由殯葬所代為移至臨時骨灰(骸)存放設施,並依規定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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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寄存舊納骨塔之骨灰(骸)及思源堂寄存之靈位牌,遷移至基隆市立生命典藏館,由殯葬所安置免收費用。但重新選位者需補足原費用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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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骨灰(骸)放置各層樓(格層)、靈位牌位放置各格層,依編號順序置放,如由家屬選位者,依所選櫃位另加收五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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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基隆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免收費用者,由殯葬所安置櫃位,不得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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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寄存靈位牌以個人式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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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之骨灰(骸)罈(甕)及靈位牌位等尺寸(公分)面積大小、樣式、顏色、材質等依殯葬所之規定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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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罈(甕)臨時暫存區(1骨灰罈(甕)/1日)100元,1小時以上,以1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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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設籍外縣市者,依原費用3倍收取。
- 發布日期:2020/08/19
- 發布單位:殯葬管理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1/01
- 點閱次數:27259